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5月1日實施

 

作者: 郭庚儒

台灣醒報 

2012年4月26日 下午7:21

 

【台灣醒報記者郭庚儒報導】為紓解大醫院急診室壅塞情形與提升醫療服務,衛生署與健保局針對醫院急診室重大疾病照護品質、適當轉診,以及急診處置效率等方面,將編列3.2億預算給予獎勵,醫院可在原先給付外,並獲得額外獎勵,預計下月一日起實施。

根據健保局統計,99年急診室醫院急診病患中,1至3級重症病患有17%,無法於6小時內入住,甚至有4.16%病患滯留急診室超過一天,而4、5級輕症病患,竟占急診室病患25%。

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長蔡淑鈴表示,為了縮短患者置留急診室時間,健保局參考加拿大模式,訂定醫療急診效率獎勵標準,如急重症患者6小時內轉進加護病房、1到3級檢傷病患8小時內轉到病房,以及4、5級急診患者4小時內離開醫院等,依比率健保點值給予獎勵。

關於急診室重大疾病照護品質方面,急性腦中風、心肌梗塞、重大外傷及嚴重敗血症患者到院急診時,如急性腦中風病患於發病3小時內完成血栓溶解劑(r-tPA)注射;急性心肌梗塞者到院後90分鐘內,接受緊急介入性心導管治療;重大外傷需於2小時內立即施行手術等,達到服務標準者將給予醫院額外2000點獎勵。

鼓勵適當轉診方面,對於急性心肌梗塞,急性腦中風、主動脈剝離、重大外傷等需要緊急手術患者、腸胃道出血患者、嚴重敗血症患等,若醫院至情形轉送至其他區域醫院,每轉診個案給予1000至2000點獎勵。

提升急診處置效率方面,凡急診病患進入急診室留置時間在24小時內比率不大於1%,或重大疾病病患進入急診室在6小時內即安排轉入加護病房、急診檢傷分類前3級病患在進入急診室在8小時內轉住院、急診檢傷分類第4、5級病患在進入急診室後4小時內可離院等,各層級醫院表現優良在前25%,給予獎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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